
| 关于启用新版《期货经纪合同》的公告 |
| 发布时间:2012-2-17 |
|
尊敬的投资者: 鉴于我国期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及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等更新变化,我司本着守法、合规、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期货经纪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更新,并将在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启用新版期货经纪合同,原旧版合同同时停止使用。 我司新版期货经纪合同已向中国期货业协会进行报备,并于2011年12月27日获得中国期货业协会《关于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合格的通知(中期协函字[2011]285号)》核准通过。 我司新版期货经纪合同已上传到公司网站www.hlqh.com“客服中心”专栏进行公示,敬请广大投资者下载阅读。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,咨询电话:4000-883-668;0769-22113291。 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 特此公告。 华联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|